根據《醫療廢物處理處置污染控制標準》(GB39707-2020)醫療廢物卸料場地、暫時貯存庫、貯存冷庫等設施等的醫療廢物暫存處應滿足下述要求:
1)本項目單獨設置單獨醫療廢物暫存間對醫療廢物進行暫存,暫存庫針對不同類別醫療廢物設置不同的貯存區,針對冷庫中化學性、藥物性廢物設置專用貯存設施。醫療廢物暫存間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 (2013 年修訂) 要求建設;醫療廢物暫存間進行防滲處理,貯存設施的地面、墻面使用材料為易于清洗和消毒的材料;
3)醫療廢物暫存間通過明溝對貯存庫廢水收集導流至廢水處理設施對廢水進行處理;
4)醫療廢物暫存間密閉設計、配備抽風系統對貯存庫整體負壓,廢氣收集后經廢氣處置裝置處理后達標排放;
5)醫療廢物暫存間溫度設置<5℃,醫療廢物暫時貯存時間不超過 72 小時。
3)病理性、藥物性和化學性醫廢處置
擬建項目高溫蒸煮工藝僅處置感染性和損傷性醫療廢物,收集到的不能采用高溫蒸煮工藝處理的藥物性廢物、化學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收集后送至長沙危險廢物處置中心按危險廢物處理相關規定處置。一般情況下藥物性廢物、化學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收集后立即處理,特殊情況下暫存于本項目醫療廢物暫存間,醫療廢物暫時貯存時間不超過 72 小時。